先说我为什么写这个
毕业那会儿我把《一个广告人的自白》翻了十几遍,后来在4A干了五年多,最让我开窍的地方居然是住我楼下那个卖煎饼的大妈。她每次看人走过去,第一句话不是“加不加蛋”,而是“今天还老样子?”。就这一句,比我写的那些所谓洞察强太多。这么说可能有点丧气,但广告学这门学科吧,它教你的都是术,真正做决策的瞬间,靠的是你再菜市场练出来的那种对人性的直觉。
我经常想起大三那年的一个下午。广告摄影课,老师让大家拍矿泉水的“纯净感”,全班都在捣鼓烟雾、玻璃瓶、逆光,就我请了个刚打完球的学弟,满头汗坐那儿灌了半瓶冰水。当时老师说我的片子不够“干净”,但后来那张照片被一个运动饮料的账号转发了。我没法证明谁对谁错,但我的身体记得那个夏天——学弟喝的时候喉结上下滚了三下,水沫溅到锁骨上,这种细碎的东西才让人想掏钱,而不是什么五百强发来的Brief。
那些年被神化的“洞察”和“创意”
前辈总爱说创意要“颠覆”,要“出格”。我在广告公司第三年,给一个洗衣液想方案,提案讲了三个小时,提到了“家庭磁场”、“气味记忆”、“亲密关系的载体”。客户总监听完沉默了很久,最后说:“能改成7天见效祛渍吗?”当时我咬牙切齿,觉得对方蠢。现在自己搬出来住、自己洗衣服,才发现把话说明白才是最难的。你怪消费者没审美?可是人家就是买个洗衣粉,不是要请个哲学家的灵魂回家。
做过甲方的都清楚,他们要的常常不是一个点子,而是拿你的点子去换老板的信任。有个段子怎么说来着:客户说要五彩斑斓的黑,你就得在黑底色上描一层彩虹光,既显得你响应了需求,又不至于让对方翻车。广告学教材永远不会写这部分逻辑,因为它不优雅,不“专业”,可它才是甲方乙方拉扯的底色。
我现在的偏见:广告学根本不是一门学科
可能我这个说法太绝对,你当参考就行。广告学本科四年的课表里塞满了传播学、营销学、符号学、消费心理,但落到一份落地执行上,靠的是三个极其土的办法:
- 抄——把竞品的卖点写在一张纸上,逐行摆出来,抄得不像才算完事;
- 拆——把你妈、你楼下外卖小哥、你那个爱炫耀的同学,都当成一个具体的人,假设他要发一条九宫格,你的产品怎么混进去不让他丢脸;
- 吵——跟设计、文案、甲方、产品吵,吵到各方都烦了,方案就落地了。
这三点没人会写在论文里,但它们才是广告公司真正的生产力。
去年秋天我接了个罐头品牌,预算少得可怜。提案之前我牙疼了三天,含着止痛药写了两版都不是那个味儿。一天晚上去便利店,看到有个人拿着手机对着一排罐头拍了足足两分钟,发了条语音:“妈,我分不清哪个是红烧哪个是五香,你过来一下。”那一刻我突然通了:所谓品牌忠诚,不就是让一个没耐心的人在货架前想起你妈的围裙吗?
后来那个案子把“不懂你就问妈妈”这句话作为主画面,效果意外好。但这绝不是广告理论推导出来的,它来自我牙疼还没吃饭、站在货架里的焦躁感。
关于广告学值不值得学,我的矛盾答案
要是你问我,选广告学会不会后悔——我不知道。五年里我换了三家广告公司,有两次连续三个月加班到凌晨两点,趴在桌上能听见自己胃酸的声音。那时整个脑子的感觉就像被砂纸打磨过,连做梦都在改PPT,梦里的甲方还会弹回来一个新版本。可也是这个专业,逼着我养成了“观察一个人怎么撕包装袋、怎么瞄手机屏幕”的奇怪毛病。我有阵子觉得自己像个偷窥狂,后来才知道这叫做“用户思维”,靠,换个名片就体面了。
广告人本身也不必总替自己冠名“品牌管家”“增长黑客”。我见过一个做过八年地产广告的姐们儿,转行去卖花,靠在门口写“给你的猫带一枝薄荷”活得比在广告公司滋润多了。我也见过某位自称广告诗人的人,十年了还在朋友圈转发同样的奥格威语录。选择哪个方向其实都行,但要坦诚一点,广告学给不了你护城河,它只能给你一把可能生锈的铲子。至于能不能挖到水,你得靠自己的手指去刨。
写到这里胃又抽了一下。大概是因为刚才点了一份炸鸡外卖,广告那句“金黄酥脆,满口爆汁”诱惑了我。你瞧,学了这么多年广告,到头来我连一份炸鸡的弹窗都抵抗不了。这就叫巨大的讽刺,也是我仍然留在这个圈子里的原因。
所以你要是问我广告学的本质是什么,我的答案是——它不是科学,更不是什么艺术,它是站在货架对面幻想自己饿肚子的那三秒。所有理论、模型和案例,都是给这三秒钟打了个很贵的圆场。
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:如果你真的热爱广告,最好先讨厌一下课本。真正学会那天,发生在你忘掉“定位”“调性”这些词,走到夜市的摊位前大喊一句“老板,多刷点酱”那一瞬间。